2011年9月27日 星期二

反抗讓妳死 (中和租屋)性侵狼判6年

反抗讓妳死 (中和租屋)性侵狼判6
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)新北市1名柳姓男子假借租屋名義,利用看屋時性侵女房東,恐嚇被害人「反抗的話就讓妳死」。最高法院今天以強制性交罪,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。全案定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法院判決指出,柳姓男子去年12月間,上網查詢租屋訊息,得知1名女子要出租新北市三重區的套房,因而佯稱租屋,與女房東在同年月14日傍晚相約看屋。

中和租屋
女房東帶柳男上樓看屋,柳男見四下無人,竟摀住被害人口鼻準備性侵,被害人強烈反抗,柳伸手掐住被害人脖子,恐嚇中和租屋「反抗的話就讓妳死」。被害人擔心受害,乖乖就範,遭柳男性侵得逞。

連城路租屋
判決指出,恰巧此時另有他人打電話想找被害人看屋,被害人靈機一動,向柳男謊稱帶人看屋後,再陪柳男到汽車旅館。柳男信以為真,下樓等待,被害人連忙報警處理,柳男當場遭逮,警方還在他身上搜出預備犯案的膠帶與塑膠繩。

台北租屋
法院一審時,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,當庭對被害人致歉,以強制性交罪判處38月徒刑。檢方認為量刑過輕,提起上訴後,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隨機選定陌生女子犯案,手法嚴重影響社會治安,造成社會大眾恐懼,危害非輕,改判處他6年徒刑。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,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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